工商总局提交的名称重名了能办理吗
所谓国家局名称就是去除掉名称中的地域、行政区划。一般来说会有两种方案,第壹种是直接在总局系统上核定一个国家局的名称;也就是zui常见的核名。
第贰种是在原有的公司名称的基础上变更为国家局的名称。也就是俗称的变名。
总局核名需要的材料:
1、公司名称
2、公司注册地(省、市、区)
3、投资股东(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法人: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经营范围(大概的)
5、注册资金(至少5000万)
6、出资比例:外商的投资人需要(内资投资不需要)
7、外资企业核名需提供营业执照需要翻译版本,加盖翻译单位的公章(内资投资不需要)
公司名称已核准注册,那这个名称不是只有我能用吗?”不一定,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也就是说:
1、通过公司核名仅表明你已经“预定”了这个注册公司名称,虽然不能用在经营活动中,但别人无法申请核准相同的名称;
2、自拿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开始的6个月内,申请人必须去办理营业执照,走完注册公司流程;一旦超过6个月,已核准注册的公司名称就自动失效,若有别人以此名称办理核名申请设立公司,工商局是允许通过的。
很多字号在自己看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总局老师就是会给驳回,不管是审核严格的原因,还是字号确实引人误解,结论就是被驳回。但这种不代表咱们不能办理,特殊渠道可控范围都可解决。【中创联企】黄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