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预核名称的主营业务、投资人或字号许可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名称有效期内总局不予调整信息,申请人应当待名称过期后将名称原件退回总局处理后重新申请名称核准。
总局名称核准的条件
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五千万人民币以上
2、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加”、“国际”字样的
3、无行政区划表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4、无行业表述,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表》其中的五大类
1、国加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其他情况
国家局核名的流程及材料:
提供预核准名称(具体字号具体确认)
2. 注册地到省市区(到地方行政管理局)
3. 只是无区域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起,实业或无行业注册资本1亿起
4. 股东信息(自然人提供***扫描件,公司提供名称)
5. 外资公司核准(提供外资公司全体股东资质证明,占股比例等)
我司专业办理被驳回等问题名称,点过不尝试。疑难名称核准通过率百分之百,大胆承诺,核准不通过,全额退款,不收取任何费用。【中创联企】黄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