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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总局企业的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3-09-10        浏览次数:12        返回列表
前言:申办总局企业的办理条件?怎样把公司名称中的区域去掉变更成无区域工商总局名称如何办理国家工商总局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申办总局企业的办理条件。
申办总局企业的办理条件?
怎样把公司名称中的区域去掉变更成无区域工商总局名称
如何办理国家工商总局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集团名称变更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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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的范围:
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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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注册地工商局出具、注册地工商局盖章);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企业盖章);
(3)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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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代理名称核准后的变更,如股东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出资比例变更。
很多字号在自己看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总局老师就是会给驳回,不管是审核严格的原因,还是字号确实引人误解,结论就是被驳回。但这种不代表咱们不能办理,特殊渠道可控范围都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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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办理的优势:免去了企业往返北京的费用、一般名称变更当天核准、特殊名称三至五个工作日核准、名称核准后再收费(价格祥议);网上申请要一周左右,外资两天左右。
【知企集团】知企专业办理人士,欢迎咨询办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后,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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